第五章 軍法審判未審先判
經過兩天的媒體攻勢後,執政當局於十二月十三日清晨展開逮捕行動。十二日晚間,施明德、呂秀蓮、陳菊、艾琳達等人在<<美麗島》雜誌編輯部過夜,清晨五點多,突然傳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。此時,在場的四個人早有警覺,艾琳達一面急搬家中的沙發、桌椅擋在門口,一面大聲要施明德、陳菊、呂秀蓮三人陝走。
施明德對即將破門而人的警方人員佯稱門口有炸彈,爭取到寶貴的時間,陳菊第一時間從陽台跳下樓•但是卻被埋伏在樓下防火巷的情治人員逮個正著。呂秀蓮心知難逃一劫,起身之後略為整理儀容,從容地跟著逮捕她的人上車。施明德急中生智,跳上隔壁日式房子的屋頂,從後巷逃走。二十六天之後,施明德在西門叮的藏身處被捕,是軍法大審中最後一個落網的嫌犯。艾琳達則在十三日清晨被捕,不過,由於她具有美國籍,不久後被釋放。
林義雄的家就在<<美麗島》雜誌社編輯部的樓下,林義雄的妻子方素敏首先被陳菊的聲音吵醒,林義雄也立刻醒來,門外傳來「戶口普查』的叫聲,林不予理會,下一會兒,警方人員破門而入,將林義雄銬上手銬,從滿是碎玻璃的地面上拖上車。
第一波逮捕行動很快就結束了,十三日清晨到上午被捕的人包括陳菊、林義雄、呂秀蓮、張俊宏、周平德、王拓、紀萬生、魏廷朝、楊青矗、陳忠信、姚嘉文等人。黃信介由於具有立法委員身分,依法規定除非是現行犯,否則須經立法院院會通過才可以逮捕。十四日上午,立法院召開院會,結果以鼓掌通過的方式通過逮捕黃信介案,雖然康寧祥一再要求依照議事規則進行,但仍無濟於事,九點半左右,黃信介就在家中被捕。
看到這樣的情況,令人不勝晞噓。當年黃信介因為追求更民主、更自由的政治理想,不見容於當局,而被以「叛亂罪』逮捕。立法院身為全國最高民意機關,竟然淪為警備總部的橡皮圖章,不敢挺身為同仁的行為辯護。經過無數類似黃信介這樣的民主先進前仆後繼為民主運動奮鬥,如今台灣才能完成政黨輪替的民主化工程。但是現在立法院內卻常有立委公然行凶逞暴,動輒對其他委員暴力相向,卻從來不見立法院拿出道德勇氣譴責使用暴力的立委(除了這次羅福助毆打李慶安被停權六個月外),而司法機關也因為立法院大張保護傘,對這些公然使用暴力的現行犯立委無計可施。對照二十多年前「立法院無異議通過警備總部逮捕黃信介的請求』,現在台灣的民主政治到底是進步還是退步?
一百多人同案被捕
施明德逃逸之後,先後得到高俊明、施麗雲、張溫鷹與其他無名英雄的幫助,最後藏匿在許晴富位於西門盯漢口街的家中,一直到一九八O年一月八日下午才因為被徐春泰出賣被捕。警備總部為了緝拿施明德,成立「二二三獵明專案』,甚至將懸賞獎金提高到兩百五十萬元。
施明德落網後,「美麗島政團」的主要成員全數被捕,除了這些人,還有百餘人也因同案被抓,這些人全部被隔離偵訊。偵訊期間,外界傳出下少被告被刑求的傳聞,下過,政府當局一概矢口否認。情治單位人員除了刑求外,也輔以疲勞轟炸或是威逼利誘的方武套問被告的口供。一直到二月二十八日軍事法庭首度開調查庭,八名被告足足過了-二個月與世隔絕的日子。
一九八O年二月十九日,軍事檢察官偵察終結,向軍事法院提出起訴。二十日,警總發言人徐梅鄰舉行記者會,對中外記者表示,被告有七天的時問可以聘請辯護律師,如果沒有,將由公設律師為被告辯護。
早在八名被告陸續入獄後,就有一群富有正義感的律師在張德銘的奔走下組成義務律師團,提供被告與家屬免費法律服務。但是警總無視於律師申請閱卷的要求,仍然繼續進行祕密調查,一直到二十七日才同意被告與家屬會面,辯護律師同時進行閱卷工作。但是警總不同意律師將卷宗帶出看守所,而且不准影印,只能手抄。律師團情急之下,只好拿出錄音機,將卷宗逐字照念,錄下來之俊,再帶回去研究。
當時的辯護律師團一共有十五人,每兩人為一名被告辯護(但施明德只有一名律師),分別是陳水扁、鄭慶隆(為黃信介辯護),張政雄、江鵬堅(為林義雄辯護),謝長廷、蘇貞昌(為姚嘉文辯護),郭吉仁、尤清(為張俊宏辯護),鄭勝助(為施明德辯護),張俊雄、李勝雄(為林弘宣辯護),呂傳勝、鄭冠禮(為呂秀蓮辯護),張火源、高瑞錚(為陳菊辯護)。
這十五位辯護律師清一色都是台籍人士,其中有十三位是台大畢業。除了大多數是「中國比較法學會』的成員外,也有部分是親戚或同學的關係。尤清與施明德是小學同學;張政雄與林義雄是大學同學;李勝雄與呂秀蓮是美國伊利諾大學前後期同學;張俊雄與林弘宣同屬基督教長老教會教友;呂傳勝是呂秀蓮的胞兄;鄭冠禮則是呂傳勝的妻舅。他們當年的辯護雖然沒有成功,但是日後卻在台灣政治史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,陳水扁與謝長廷現在更分居政、黨的領導人位置。
「美麗島軍法大審』於一九八O年二月二十八日首度開調查庭,當被告律師與家屬都群集法庭聆聽審判過程之際,在信義路的林義雄家中卻發生慘絕人寰的滅門血案。
林宅血案扯上政治
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八日,台北市發生「二二一八事件』,造成數百個家庭家破人亡。相隔三十三年後,在台北市信義路三段三十一巷十六號,也發生撼動人心的慘案。林宅血案至今仍然是一個懸案,凶手是誰到現在連蛛絲馬跡都沒有,當事人林義雄與方素敏雖然已經走出傷痛,當年僥倖逃過一劫的林奐勻現在也已經身為人母,但是當年滅絕人性的慘案,卻仍是台灣民主運動史上無法抹滅的污點。
二月二十八日當天,軍事法庭首次開庭,方素敏本來沒有旁聽,後來有被告家屬打電話通知她到法庭,才使她逃過一劫。但是林義雄六十歲的老母林游阿妹、九歲的長女林奐勻、年方七歲的雙胞胎女兒林亮勻、林亭勻卻沒有這麼幸運。林母身中十三刀,致命傷位於喉嚨,亮勻、亭勻兩人的致命傷都在背部脊椎附近,奐勻身中六刀,在鬼門關前走了一回,終於撿回一條命。
林宅滅門血案引起全國的震動,連蔣經國都指示立刻讓林義雄交保,並責成有關單位全力偵破此案,但事隔二十一年,林宅血案至今仍是一團謎。凶手的動機是什麼?初步已經排除仇殺、財務糾紛甚至情殺,於是黨外人士將矛頭指向政治謀殺。
除了發生林宅血案外,當時擔任辯護律師的家中或公司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騷擾。陳水扁家中被不明人士闖入,謝長廷的事務所不斷接到恐嚇電話,軍法大審就在重重陰影下開庭了。
負責此次軍法大審的審判長是劉岳平中校,審判官分別是傅國光、楊俊雄、徐文開、郭同奇四位少校,主任檢察宮是蔡籐雄中校,還有一位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,正在服預官役的林輝煌少尉檢察官。
二月二十八日召開調查庭後,自三月十八日上午一直到二十五日上午,分別進行八名被告的事實調查,下午由八名被告當庭對質。三月二十六日開始進行言詞辯論,二十八日下午進行最後陳述,傍晚則由輔佐人陳述,四月五日由審判長劉岳平做成判決
利用審訊宣揚理念
為期九天的軍法大審廣受國際與國內矚目,辯護律師團與被告在審訊過程中提出的論述,很多都成為後來黨外運動甚至民進黨成立後的目標。當時提出的論述主要有:台灣應該獨立,事實上已經獨立三十多年了,應該成立「中華民國模式的台灣獨立』;解決黨禁、報禁、戒嚴令、萬年國會四大害。當時這些驚世駭俗的言論是許多人聞所末聞的,利用軍法大審這個廣受國內外媒體注意的場合,「美麗島政團』再次成功地宣揚他們的理念。
現在回顧他們當時的言論,「中華民國台灣模式的獨立』早已經成為國內主要政黨的中國政策:黨禁、報禁、戒嚴令、萬年國會等四大害,也早已在幾次修憲後成為歷史的一部分。當年「美麗島政團』成員被判刑的依據,現在已經成為你我享受民主的成果,撫今憶昔,到底是「美麗島政團』「叛亂』?還是昔日的國民黨政府「亂判』?
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,軍事法庭做成一六九一障判字第O一四號判決書,八名被告都被依「意思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』判處重刑。施明德因為是「累犯』被處以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黃信介處有期徒刑十四年、褫奪公權十年,其他六名被告姚嘉文、張俊宏、林義雄、林弘宣、陳菊、呂秀蓮都被處以有期徒刑十二年、褫奪公權十年。
判決確立後,被告並沒有提請上訴,早在軍法大審開始前,包括被告、律師團及家屬心中部明白,這是一場「未審先判』的官司,能夠從鬼門關前撿回一條命,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
八名被告入獄服刑俊,一直到一九九○年五月二十日,最後一名受刑人施明德恢復自由,「美麗島事件』才算告一段落,但是「美麗島事件』對台灣所造成的影響卻是既深且遠的。隔年,辯護律師團成員紛紛投入省市議員選舉,為黨外運動投注新生命,更多有良知的知識分子受到軍法大審時被告的精神感召,投身反對運動,終於促成台灣今日的民主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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